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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9-05-17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

新华社北京5月8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全文如下。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党对城市工作的领导,推动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党章和有关法律法规,现就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以下简称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

城市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举足轻重,是各级党委工作的重要阵地。城市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城市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随着新型城镇化快速推进,城市社会结构、生产方式和组织形态深刻变化,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增长,迫切要求充分发挥党的组织优势,不断提升党的城市工作水平。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把城市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城市工作的全面领导,夯实党在城市的执政基础,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要求,扎实推动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特别是全国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经验交流座谈会召开以来,城市基层党组织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各领域党建日趋融合,投入保障持续强化,推动发展、服务群众成效更加明显,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得到创新发展。但也应当看到,工作推进中还存在不平衡问题,有的城市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政治功能不强,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有的地方城市基层党建新理念还没有树立起来,仍然停留在单纯抓街道社区党建上;有的总体设计、系统推进不够,各自为战,工作碎片化;有的体制机制不适应城市治理和发展,街道社区统筹协调能力弱,共建共治共享未形成常态等,必须下大力气研究解决。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各地区各部门要站在确保党长期执政、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突出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严密组织体系,强化系统建设和整体建设,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作用,有机联结单位、行业及各领域党组织,构建区域统筹、条块协同、上下联动、共建共享的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为建设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城市发展道路,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把街道社区党组织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

(一)提升街道党(工)委统筹协调能力。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充分发挥街道党(工)委统筹协调各方、领导基层治理的作用。推动街道党(工)委聚焦主责主业,集中精力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省会城市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高的城市,应当全面取消街道承担的招商引资、协税护税等工作任务,暂不具备条件的可先在中心城区实行,再逐步推开。按照重心下移、权责一致原则,赋予街道党(工)委相应职责职权。区(县、市、旗)职能部门派驻街道机构负责人的考核考察和选拔任用,应当征求街道党(工)委意见;城市规划制定实施中涉及街道的相关内容,应当听取街道党(工)委意见;涉及街道的公共事务,一般由街道党(工)委综合管理。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将派驻街道工作力量的指挥调度、考核监督等下放给街道。整合街道党政机构和力量,统筹设置基层党建、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公共安全等综合性机构。除机构编制专项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上级职能部门不得要求街道对口设立机构或加挂牌子。健全与职责相适应的考评体系,对街道的检查考核,由区(县、市、旗)党委和政府统筹安排,上级职能部门一般不对街道进行直接考核,确需开展的按一事一报原则报批。

(二)确保社区党组织有资源有能力为群众服务。加强对社区的工作支持和资源保障,统筹上级部门支持社区的政策,整合资金、资源、项目等,以社区党组织为主渠道落实到位。采取向社会组织、市场主体、民办社工机构购买服务等方式,丰富社区服务供给,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对社区内有关重要事项决定、资金使用等,要发挥社区党组织的主导作用。依法确定社区工作事项,上级部门不得把自己职责内的工作转嫁给社区,确需社区协助的,须经区(县、市、旗)党委和政府严格审核把关,并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工作条件。推进社区减负增效,专项整治社区检查考核评比过多过滥问题,建立居民群众满意、驻区单位满意的服务评价制度。

(三)增强街道社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战斗力。街道社区党组织应当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旗帜鲜明讲政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社区、进头脑。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营造干事创业良好环境。加强对基层各类组织的政治引领和对居民群众的教育引导,坚决抵御国内外敌对势力、邪教组织和非法宗教活动的影响渗透,坚决同削弱和反对党的领导、干扰和破坏城市社会稳定的行为作斗争。选优配强街道党(工)委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纪(工)委书记等应当纳入上一级党委管理;整体优化提升社区党组织带头人队伍,规模较大的社区应当配备专职党务工作者协助书记抓党建。严肃党的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一课”和党支部主题党日制度,持续整顿后进党支部,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做好社区党组织按期换届工作。推行社区党员分类管理,定期排查流动党员,实行组织关系一方隶属、参加多重组织生活,注重发挥离退休党员作用。在抓重大任务落实中检验街道社区党组织战斗力,使街道社区党组织在推动城市改革发展、基层治理、民生改善、社会和谐中锻造提升。

三、增强城市基层党建整体效应

(一)强化市、区、街道、社区党组织四级联动。逐级明确党建工作职责任务,市委抓好规划指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区(县、市、旗)委提出思路目标,具体指导推动,发挥“一线指挥部”作用;街道党(工)委抓好社区党建,统筹协调辖区内各领域党建工作,整合调动各类党建资源,强化“龙头”带动;社区党组织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各项任务,兜底管理辖区内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逐级健全党建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定期沟通、上下协同解决问题。上一级党建联席会议应当吸收下一级党组织成员参加,并强化对下一级党建联席会议的指导。街道、社区党建联席会议负责人,可由上级党员领导干部兼任。建立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的调度通报、动态管理、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制度。

(二)推进街道社区党建、单位党建、行业党建互联互动。以街道社区党组织为主导,建立开放性的互联互动纽带,通过签订共建协议、干部交叉任职、人才结对培养等加强组织共建,通过共同开展活动、加强党员教育等推进活动共联,通过整合盘活信息、阵地、文化、服务等实现资源共享。健全街道社区党组织兼职委员制,更好发挥兼职委员及其所在单位共建作用。推动市、区两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全覆盖,采取承诺践诺、志愿服务等做法参与社区治理、有效服务群众。探索以块为主、条块融合、双向用力的具体抓手,健全双向压实责任、双向沟通协商、双向考核激励、双向评价干部的工作机制。行业系统部门要主动融入驻地中心任务和党建工作,定期与街道社区党组织沟通会商,共同解决问题。

(三)扩大新兴领域党建有效覆盖。创新党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依托物业服务企业、产权单位、骨干企业等建立楼宇党组织;依托街道、市场监管部门、协会商会或产权单位建立商圈市场党组织;依托各类园区建立党建工作机构,推动入驻企业单独或联合建立党组织;依托行业监管部门建立行业党组织或行业协会党组织,统一管理律师、会计师等行业党建和重点互联网企业党建工作,不断提升新兴领域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质量。

(四)广泛应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整合各级党建信息平台与政务信息平台、城市管理服务平台等,实现多网合一、互联互通,促进党建工作与社会管理服务深度融合。推广“互联网+党建”、“智慧党建”等做法,利用大数据做好党建工作分析研判,利用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丰富党建工作内容和形式,巩固和扩大党的网上阵地。

四、提升党组织领导基层治理工作水平

(一)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民自治机制。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以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居务监督委员会为基础,完善协同联动的社区治理架构。强化党组织领导把关作用,规范社区“两委”换届选举,防止不符合标准条件的人选进入班子。全面推行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依法依规稳妥开展非户籍常住居民和党员参加社区“两委”换届试点,拓展外来人口参与社区治理途径。推进在业主委员会中建立党组织,符合条件的社区“两委”成员通过法定程序兼任业主委员会成员。通过发展党员、引导物业服务企业积极招聘党员员工、选派党建指导员等方式,加强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延伸党的工作手臂。建立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充分调动居民参与积极性,形成社区治理合力。

(二)领导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坚持党建带群建,党组织通过给群团组织派任务、提要求,促进党组织和群团组织资源共用、功能衔接。健全社会组织参与治理机制,培育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和群众活动团队,引领各类社会组织专业规范运作、依法依规办事。推动党的建设有关要求写入社会组织章程,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社会组织负责人,善于使党组织意图成为社会组织参与治理的行动,支持党组织健全的社会组织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有关服务项目。

(三)做实网格党建,促进精细化治理。根据地域、居民、驻区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等情况,调整优化网格设置,整合党建、综治、城管等各类网格。将党支部或党小组建在网格上,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或党小组组长,建强专兼职网格员队伍,随时随地了解群众需求和困难。加强网格资源配置,把公共服务、社会服务、市场服务、志愿服务下沉到网格,精准投送到千家万户。建立街道社区党员干部包联网格、走访群众制度,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四)建设覆盖广泛、集约高效的党群服务中心。综合区位特点、人群特征、服务半径等因素,整合党建、政务和社会服务等各种资源,统筹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完备、互联互通的党群服务中心,打造党员和群众的共同园地。重点依托街道、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好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站点),区(县、市、旗)有关部门要把服务窗口下移到街道、社区,推行“一站式”服务和“最多跑一次”改革,让党员群众在家门口就能找到组织,享受便利服务。依托楼宇、园区、商圈、市场或较大的企业,建设特色鲜明、功能聚焦的区域性党群服务中心(站点)。加强规范化建设,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完善工作保障和运行机制,真正把各类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成为党领导城市治理的坚强阵地和服务党员群众的温馨家园。

五、加强对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压实领导责任。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委组织部门牵头负责、有关部门和行业系统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责任机制。各级党委要把城市基层党建纳入整体工作部署和党的建设总体规划,定期专题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推广一些地方成立基层党建与基层治理领导协调议事机构的做法,紧扣治理抓党建,从制度机制上解决党建和治理“两张皮”问题。市、区两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谋划、直接推动。党委组织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强化政策保障和资源调配,共同做好工作。要把城市基层党建情况作为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

(二)加强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省会城市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高的城市,要率先破解体制性、机制性、政策性难题;其他城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学习借鉴先进城市经验,强化系统思维和工作统筹。抓好村改社区党建,理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开展城市基层党建示范引领行动,加快示范市培育和建设,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提高城市基层党建总体质量。

(三)夯实基础保障。结合机构改革强化力量配备,在编制、职数、待遇等方面加大对街道社区的政策倾斜力度,形成在基层集聚人才、在一线创业成长的鲜明导向。注重吸引政治觉悟高、热爱社区事业、热心服务群众、具有一定专业素养的人才到社区工作,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素质优良的社区工作者队伍。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设立岗位等级序列,按规定落实报酬待遇,形成正常增长机制。加大从优秀社区工作者中招录(聘)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拔街道干部力度。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加大表彰奖励力度,增强职业荣誉感,引导基层干部努力担当作为。健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落实社区运转经费、党建工作经费、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服务设施和社区信息化建设经费,提升社区场所阵地服务承载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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