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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召开城市综合管理服务评价指标试评试测视频动员会,确定太原等15座试点城市启动建设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2020-03-20

3月1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召开城市综合管理服务评价指标试评试测视频动员会,在太原、沈阳等15座首批试点城市设分会场,启动建设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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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张耀、太原市城乡管理局局长张建伟、副局长张志杰等领导同志,在太原数字城管中心分会场参加会议。

近年来,太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数字城管协调管理、应急联动、便民服务的职能,利用网格化管理和信息技术优势,通过信息采集巡查、受理市民反映、媒体舆情监控、专项集中普查等多种手段,收集各类城市管理问题,立案派单跟踪解决,这一模式在服务市民生活、保障城市运行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

建设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相比于数字化城市管理,更侧重于城市运行“全周期管理”,通过围绕“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群众满意”几个方面,科学设定城市综合管理服务评测指标,推动构建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制度体系,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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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在太原、沈阳、青岛、杭州、长沙、深圳等城市管理信息化基础较好、党委政府重视的15座城市作为试点,对城市综合管理服务评价指标的科学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进行试评试测。在现有城市管理数字化平台基础上,整合或共享城市管理相关部门数据资源,拓展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监督考核、综合评价和公众服务等功能,搭建形成市级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充分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推动功能整合,拓展应用场景,规范数据标准,最终实现国家、省级、市级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数据同步与业务协同。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城市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和“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构建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制度体系,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开展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和联网工作,确定在太原、沈阳、青岛、临沂、常州、苏州、杭州、宁波、福州、许昌、长沙、深圳、昆明、攀枝花、宝鸡等15座首批试点城市,启动建设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对城市综合管理服务评价指标的科学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进行试评试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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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市综合管理服务评价指标试评试测视频动员会上,陈顺清教授代表住建部专家组,就城市综合管理服务评价指标、评价细则的编制工作背景、评价指标内容、指标释义及计算方法,进行了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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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专家组组长梁峰代表专家组,就推进城市综合管理服务评价指标试评试测工作提出两点建议:

一是各试点城市的领导、专家在平台建设和试点过程中,一定要结合各地实际,注重验证和总结,遵循“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的基本规则,对现有评价指标多提修改完善的意见建议,加强沟通共同推动形成较为科学、合理、适用的指标体系,探索建立符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的评价机制。

二是各试点城市的领导、专家在平台建设和试点过程中,要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研究总结客观评价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工作的方式、方法以及实现路径,为推进第三方评价提供科学、可行的解决方案和经验积累,共同探索、共同完善,共同做好这件有意义的工作。

住建部城市管理监督局局长朱长喜就做好城市综合管理服务试评试测工作提出要求:

一是切实提高对试评试测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城市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把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共同缔造理念,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二是明确试评试测工作主要任务和步骤。

从城市形象、城市管理保底线、群众满意度3个方面,围绕“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群众满意”等核心指标,对指标的科学性、适用性和可获得性进行检验,为建立健全城市综合管理服务评价指标体系,增强城市综合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奠定基础。

三是扎实做好试评试测的组织实施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充分调动积极性,建立工作专班,压实工作责任;及时沟通情况,全面准确理解把握,对指标逐一研究分析和计算校验;同步推进平台建设,试点城市要按照要求建成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为全国平台建设树立样板立好标杆。

会议由住建部城市管理监督局副局长杨海英主持。

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要这么建

(一)搭建国家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住建部负责搭建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具备业务指导、监督检查、综合评价等基本功能,主要用于了解地方城市管理工作情况,指导、监督、评价全国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工作。

(二)搭建省级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搭建省级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结合实际自行拓展平台功能,主要用于指导监督、统筹协调、综合评价全省(区、市)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工作。

(三)搭建市级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各城市在现有城市管理信息化平台基础上,整合或共享城市管理相关部门数据资源,拓展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监督考核、综合评价和公众服务等功能,搭建形成市级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抓紧组织推动本地区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和联网工作,确定联网城市,制定工作方案,指导有关城市按照《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指南(试行)》的要求,制定实施方案,整合工作力量,落实经费保障,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住建部将会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加强指导,采取专题培训、视频会议、实地检查、定期通报、典型示范、评估验收等方式,推动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和联网工作落地实施。

来源:太原数字城管融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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